萌战广告1
楼主: 依文秋莉

[2006] 本战投票16-8第5场最终处理办法相关质询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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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himan 于 2006-12-2 04:44 发表

有嘲讽么?

我只是表述个人认为同学一棒子把所有马甲的目的给定性了是不准确发言的意见


个人支持9人混战方案


麻烦你看清楚依文开的处理决定帖并认真准确的理解每一句话的含义后再来提问


还 ...

小痴,我要说,这次确实是极其不公平的。
一边在灌,另一边防卫是被判死,不防卫是被直接杀死。
防卫了,就是这次的这种结果。
不防卫呢?参见静那场,第39组的结果。
里里外外都是死。
你们就没给参赛者留一条活路。

陈胜、吴广说过——"等死,死国可乎?"

你们是不是正在给与后面的各组"死国可乎"的决心?
发表于 2006-12-2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最想说的是,这下每战完一轮就要歇6天的间隔里不会冷场了,资源达到最大限度利用。下轮只有4场比赛,怎么说这6天间隔也太长,不过这下看来是没问题了。

幸好这萌战里,绝大部分场次的胜负都是压倒性的,不然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那还真就热闹了。投票人数不是我所见过的论坛投票活动中最多的,但如此的混乱,纠纷如此的多,吵架如此的频繁………………恐怕还真没见过别的。

这B解决方案,综合来看算是相对公平的一种。除去翠星石和奈叶那场,别的场次虽然基本上胜负都很明显,但MJ也是绝对存在的,这里只能假设嫌疑成立,然后重新查证才算是相对公平,而显然这是不可能实现的。

原帖由 鸩列·织雾者 于 2006-12-2 10:54 发表

小痴,我要说,这次确实是极其不公平的。
一边在灌,另一边防卫是被判死,不防卫是被直接杀死。
防卫了,就是这次的这种结果。
不防卫呢?参见静那场,第39组的结果。
里里外外都是死。
你们就没给参赛者 ...


这就是怨念的标准范例,过了快一个月依然念念不忘,话说你的把柄我还捏着呢,别说的这么理直气壮好不好,还是矜持一点好,瑞穗她的萌点之一就是矜持么。

[ 本帖最后由 lightwang 于 2006-12-2 10:57 编辑 ]
发表于 2006-12-2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霜之白毛衣 于 2006-12-2 10:51 发表


我亦只是想说没有所谓的300萌战大派系论罢了.

比如阁下虽名为seiyoko亦不是XD

我叛变成江蓉派了,,不说了...yamiboqe005
发表于 2006-12-2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么明显的刷票行为还好意思在说不要惩罚,真是可笑。。。
距我观察,一场比赛真正的有效票在500-700之间,多出来的票基本上全是MJ。
因为我发现在线人数最高峰一般稳定在850左右,其中200—300的游客。
就算大家上线时间不一样但撑死过不了800,那里有这么多票。
而且版主发布的MJ的ID说不定只是冰山一角。
还有,某些正在积极为MJ加分的人就不要出现说话了,我不想因为在这里看见你破坏自己的心情。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6-12-2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akula_yume 于 2006-12-2 10:56 发表
某些正在积极为MJ加分的人就不要出现说话了,我不想因为在这里看见你破坏自己的心情

哼,这些祸水
有时说话是相当厚脸皮的
发表于 2006-12-2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ightwang 于 2006-12-2 10:54 发表
这B解决方案,综合来看算是相对公平的一种。除去翠星石和奈叶那场,别的场次虽然基本上胜负都很明显,但MJ也是绝对存在的,这里只能假设嫌疑成立,然后重新查证才算是相对公平,而显然这是不可能实现的。

我觉得,把曾经被淘汰的人全部请出来,然后再赛一遍是不是比这个更加公平?
难道只是少数人的公平?
发表于 2006-12-2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ightwang 于 2006-12-2 10:54 发表
这就是怨念的标准范例,过了快一个月依然念念不忘,话说你的把柄我还捏着呢,别说的这么理直气壮好不好,还是矜持一点好,瑞穗她的萌点之一就是矜持么。

请随意曝光我的所谓"把柄"
话说我还真的很好奇那个"把柄"是指什么,快告诉我和大家吧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6-12-2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公平,实际上不存在的
体现公平的第一步,就是双杀
没什么好说的

不过,如果是存心来捣乱的,就说不准了
比如,我8喜欢对方,我就可以猛开MJ去投给对方
发表于 2006-12-2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鸩列·织雾者 于 2006-12-2 11:01 发表

请随意曝光我的所谓"把柄"
话说我还真的很好奇那个"把柄"是指什么,快告诉我和大家吧


我没有怨念所以我不会翻旧帐你放心吧,我只是对你的RP表示感叹而已咯………………yamiboqe017
发表于 2006-12-2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ightwang 于 2006-12-2 11:04 发表


我没有怨念所以我不会翻旧帐你放心吧,我只是对你的RP表示感叹而已咯………………yamiboqe017

人要是能没有记忆,也会少了很多困惑
可惜有的事情想忘也忘不了
过去的经验告诉我们——期待公正地剔除对方废票而获胜是不成功的
既然如此,再坐以待毙的人,除了傻子就是卫道士

其实我真的很想知道你翻的"旧账"究竟是什么。
而且作为对义务帮自己改图校验的人一句感谢的话都没说过得你,还是不要经常感叹我的RP好啊……
发表于 2006-12-2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黑崎さむらい 于 2006-12-2 11:03 发表
最公平,实际上不存在的
体现公平的第一步,就是双杀
没什么好说的

编辑掉

[ 本帖最后由 鸩列·织雾者 于 2006-12-2 12:47 编辑 ]
发表于 2006-12-2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等了那麼多天賽果........
還是要這樣.......有點失望/.\
发表于 2006-12-2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黑崎さむらい 于 2006-12-2 10:23 发表
谁都知道圣母党人多,按投票结果?

最终不还是便宜了某些人吗

按阁下的说法那场该蓉子赢啊,投票拼的不就是哪方的fans人多么

个人支持9人混战。

另,个别过激言论并不代表群体,有过激言论的也不只一方,希望大家都能予以宽容和理解。如果实质性的破坏比赛行为可以举报,而不要抓住某些言论不放,对另某些言论视而不见,甚至将对个人的过激言论的看法延伸至群体。
发表于 2006-12-2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貌似问题发展到了很麻烦的地步,重赛阿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6-12-2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想战也不该是在这里战,哼哼……

唯一感到有点那个什么的地方,就是那些人手2个不同IP的MJ的人,在这里大言不惭……
对付这些人,之前的办法就是对着刷嘛

算了,想战的话,到别的地方去战吧,反正难听的话已经在那里说了
发表于 2006-12-2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鸩列·织雾者 于 2006-12-2 11:13 发表

人要是能没有记忆,也会少了很多困惑
可惜有的事情想忘也忘不了
过去的经验告诉我们——期待公正地剔除对方废票而获胜是不成功的
既然如此,再坐以待毙的人,除了傻子就是卫道士

其实我真的很想知道你翻 ...


原来你改的那几张图我没说过谢??不知道是我记忆出毛病了还是你记忆出毛病了。那我这里就再对你道一声感谢吧。

幸好我没有你这么喜欢翻帐,不然我要是去找每个玩我义务翻译的游戏,看我义务翻译的动画,义务翻译的漫画,义务翻译的视频,义务翻译的文章的人向我说感谢那我就得累死了。

嘛,看你说得你想要革命一样的,我很期待你的能量到底能带来一个什么样的效果。
发表于 2006-12-2 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言辞欠考虑,编辑掉

[ 本帖最后由 鸩列·织雾者 于 2006-12-2 12:47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6-12-2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两天要回家了,周一才能回来,所以,我在这一帖子里集中解答大家的问题,如果大家还有问题就请Chiman和忘川两位版主来解答了

首先回答:为什么没有重赛

原帖由 依文洁琳 于 2006-11-6 15:15 发表
3.第3轮比赛,将进一步加强对MJ投票的处理

A 发现刷票行为的话,比赛结果作废,刷票者所支持的角色直接出局(注意:不会有第一轮第八组那样的补赛出现,而是直接依照第一轮第26组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我们订这个规则的意愿当然不是针对蓉子&夜夜这场比赛,但是无奈这场比赛违背了这条规则,既然有规则,我们只能遵守。

然后回答,为什么不按照MJ排除后的票数决定胜负

理由1:同第一条
理由2:我想学过法律的诸位应该知道,所谓“判例法”的这样一条司法原则。在性质相同的情况下,如果这一组是以让清除MJ后的票数决定胜负的话,那谁来给第一轮因为同样缘故双飘的双香一个复活的机会?双香的FANS在痛苦挣扎之后最终接受了双飘的结果,并且继续为自己喜爱的其他角色应援着,如果我们在这场之后出现的同样性质的比赛中选择了别的方式,显然对他们是极不公平的。
理由3:现在,我们无法找出证据来认定是谁先开始刷票,那么仅凭夜夜刷得多,蓉子刷得少就判定夜夜出局,是否符合大家心中的公平呢?当然,如果谁能为我提供夜夜党率先刷票的证据,我们可以经过研讨更改我们的判罚。

请大家理智对待这个判罚,为蓉子真心真意倾心应援的人的心情我们可以理解,如果蓉子飘掉了你们很难接受;不过将心比心,那些真心真意倾心为夜夜应援的人呢?夜夜飘掉了他们和你们的心情是一样的不是吗?双方都有MJ刷票,对于双方死忠的FANS都是巨大的伤害,我想夜夜的支持者会引为夜夜这边更大的刷票行为感到巨大的耻辱,既然如此,何苦再为他们的伤口撒一把盐呢?蓉子这边的支持者也是一样的,据我所知在为蓉子应援以及不得不接受这个结果的过程中,好几位蓉子的支持者都病倒了,仅仅是一个比赛,却造成了这样的结果,作为赛事组织者的我们心里觉得很不安。大家讨厌MJ的心情是一样的,但是不要因此而敌视对立阵营的支持者,因为他们是无辜的。这是我们衷心的希望,不知道大家可以接受吗?
 楼主| 发表于 2006-12-2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啊,56/57楼两位大爷,你们俩你说,私下关系又不差也要为这件小事吵来吵去,坏了感情你们不觉得得不偿失吗?求求你们,给我个面子,你俩就别吵啦!
发表于 2006-12-2 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ightwang 于 2006-12-2 11:40 发表


原来你改的那几张图我没说过谢??不知道是我记忆出毛病了还是你记忆出毛病了。那我这里就再对你道一声感谢吧。

幸好我没有你这么喜欢翻帐,不然我要是去找每个玩我义务翻译的游戏,看我义务翻译的动画, ...

我确实是对静那场怨念很大,这次提出来也是人之常情,我觉得你应该能理解才对。
有无感谢的事我有聊天记录,当然记录也能伪造。况且我当时也没要求你的感谢,现在也没有,我只是希望你不要总是"感叹"我的"RP"之类,会对我造成很大打击的。你很大度,对不需要感谢习以为常,但也不要用同样的标准要求我这样的普通人。

原帖由 黑崎さむらい 于 2006-12-2 11:33 发表
真想战也不该是在这里战,哼哼……

唯一感到有点那个什么的地方,就是那些人手2个不同IP的MJ的人,在这里大言不惭……
对付这些人,之前的办法就是对着刷嘛

关于你以前的所谓"尸体"问题
你曾经贴过一张图来证明——那么,这一张图能够证明你所有的众多"尸体"都是经过授权的吗?
还是说这些"尸体"都来自那同一个人和他的MJ?

当然图和聊天记录也都能伪造,不过如果这些都质疑的话就寸步难行了。我仅仅是发表一下我的意见而已。

[ 本帖最后由 鸩列·织雾者 于 2006-12-2 11:5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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