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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7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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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aas 于 2005-12-27 03:32 发表
我觉得这个说法完全不对...爱上圣是蓉子的幸运才对
人之所以成为人,不可或缺的是感情和理性的并存。对理性的蓉子来说,如果没有爱上圣,一直游离于感情的世界之外,不是太可怜了吗?(其实想说“人生不完整 ...
嗯, 正因為愛上了聖, 才會有了那段美理的歲月. 這一點我同意.
但也正因為此, 我更會感到無奈.
另, kaas同學的mail收到了, 下面是我的一點想法.
下面的想法對一些教徒來說, 可能比較難接受. 望諒解.
- 神並非不可商量的 -
我覺得, 神是會和人對話, 聽人的心聲, 了解人的思想的. 神是造物主, 但神不是一成不變的老頑固. 神既是永恆而全能全智的存在, 應該了解一切. 神是全善的, 應該知道人的痛苦. 如此說來, 神在一些事上不會強迫人類.
我覺得, 兩人真心相愛這並不是罪. 為愛人的幸福而愛, 真心去為愛付出, 這不是一種很極致的表現嗎? 如果性別必當成為絕對的障壁, 我只能說我感到不解和無奈. 我和聖不一樣, 我和歌手艾頓不一樣, 但我能感受到他們的想法. 人們常說同性戀是不道德, 不合神意的, 但人又從何推斷出那絕對的神意? 我覺得, 神必當明白當中一切. 愛是與生俱來的本能, 那"愛上了不應該愛的人", 後來卻必將面對分離的痛苦, 不就更是一種悲劇嗎? 這可以是試煉, 但, 試煉的解決辦法不應該只有一個.
蓉子選擇了抑制, 我覺得這某程度上是一種向現世的妥協, 一種交換:
我不會和聖戀愛, 但無盡蒼穹, 請允許我, 為我所愛的人做些什麼吧. 我的出發點的確是因為我愛聖, 但我選擇了另一種方式去愛, 一種不為旁人帶來不快, 不為雙方帶來傷痕的方式. 請明白我的無奈, 請明白我心中的痛楚. 求你原諒我.
一想到這裡, 我的心情就更糟了. 天啊, 如果這樣的愛也不能被接受, 那實在是太過分了. 世俗要埋葬真愛, 這讓我感到費解; 如果代表愛的上天也不允許, 我真是無言以對.
為此, 我覺得"神的戒律是絕對而永不改變"這種說法是不完全的. 神應該是允許世界上的種種變化的. 因為到了終結之時, 一切變化都會化為零. 剩下的只有神的"世界"和人的心靈. 和同性相戀的人, 一樣可以是虔敬的教徒, 可以是凡事為善為愛的人, 更可以是為保護世人免用他人罪惡傷害的利劍盾牌, 是誠心為信仰而活, 誠意為傳遞救主訊息而努力的人.
為什麼世人會認為, 神永不會答允這些人的訴求呢? 我百思不得其解.
[ 本帖最后由 wakka 于 2005-12-27 18:42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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