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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P3
确实得考虑这么做了。。。
BL什么的都还好。。。手摸到圣母上了就不好玩了。。。
原帖由 玻璃瓶 于 2007-2-8 20:59 发表
置顶可以解决很多问题
因为至今真的没有明确的显示
至少在资源区公告上加上连接 yamiboqe005
希望楼主别太介意……
(小人看了不舒服而已)
其实置顶分类说明里有说明的。。。(楼里很多同学也说到了)
原帖由 noel-lq 于 2007-2-8 21:26 发表
该帖里提及的也只是非or不推荐,那么在资源交流区如果发出该种资源,也不应该进行封杀。
况且此帖也并未说明C9做的圣母OVA。
醒目置顶也算是一个解决方法,就如我所说的:将C9列入黑名单之类的。
这和本帖讨论的没有直接联系,请回到正题。
身为一个用汉字进行沟通的人,应该有一定的理解能力吧。。。
其实。。。= =a
上次分类标签改动后我就没找到这帖子。。。一直以为手滑回收掉了。。。
估计是改标签时漏改。。。
原帖由 真咲ゆう 于 2007-2-8 21:45 发表
LZ主要是不满改他的帖,感到自己受到侵害.
应该说痴版一向说话直,下手不留情.
我比较支持他的做法,因为某些被称之为字幕的东西,实在不能入眼.
弹劾斑竹,你真牛.....
= =a
谢谢提醒。。。以后会注意采用更“怀柔”的处理方式。。。
原帖由 noel-lq 于 2007-2-8 22:25 发表
请问那帖子置顶了没?
谁会无聊到翻遍所有的帖子。即便封杀了C9,chiman也不能KUSO我帖子的标题。
编辑后,你知道是谁编辑的,能代表所有人都知道么,只看标题的人能明白是什么事情么?
不好意思
从资源区的现状来看,绝大多数的主题发起人都比楼主您在某种程度上要无聊很多。。。
至于改标题。。。如我在PM中所言
我可以为锁帖改标题未提前知会表达歉意
但不会解锁和还原标题
顺便。。。那些标题其实不是kuso来着。。。
原帖由 沙漠之鹰 于 2007-2-9 00:24 发表
chi同学说了几句9c的难听话,楼主有爱听着不爽了
凡事有个因果,你跑到百合会发字幕比较差的圣母,对这里满坑满谷的圣母有爱人士,就不是冒犯了么?
别揪着那些细节墨迹,跑别人家里说人家不爱听的,人家没把您请出去算挺有礼貌的了。。。
您要是由着性的折腾,估计还真难说。。。
以下:
9c的字幕还是能满足一些同学的要求的,但是发到百合会是不恰当的,感谢楼主的分享精神和奉献意识!
您消气了么?。。。
非常想纯引,沙鹰同学可以授权吗?
原帖由 长毛虎斑良民 于 2007-2-9 10:44 发表
太冗长了
最近的吵架越来越不耐看
和资源区有关的战一般都不怎么耐看。。。(摊手
原帖由 cnmcm 于 2007-2-9 11:26 发表
我找了资源区前20页也没找到那个所谓的“Block List+(?)”(话说Block List+(?)是什么东东?猜谜游戏吗?),说发贴没看这个根本就是贻笑大方,这个的存在无非是“最终解释权归XX所有”的一个根据。
在百合会待了也有半年多了,说实话真是很讨厌chiman这个斑竹,无论哪方面,(他名字我一直理解为“痴汉”,感觉很恶心),在后面的连接转啊转的又看了不少这位斑竹的言论,更是心生厌恶,其实也心知肚明不能撤了这个斑竹,不过还是要支持下楼主,尤其支持第三条
前面已经说了,那是板块调整留下的问题,算是我的工作失误
请教一下,最终解释权不归管理者所有那要归谁所有呢?
厌恶我的人很多,敢上真身说话的没几个。。。敢于上真身的基本在300都过得挺不错的哦
顺便请你去拜下google什么叫“韦氏音标”,别让非大陆同胞看笑话。。。(虽说其实大陆也有很多人懂韦氏音标。。。)
原帖由 linkin 于 2007-2-9 12:03 发表
發帖規則帖很多....版主不可能一一置頂的....會影響大家觀看論壇的....OTL
在各區發帖前先爬爬公告這個標籤的帖子,可以減少不必要的誤會
感谢linkin让我少打字
原帖由 cnmcm 于 2007-2-9 12:04 发表
现身有什么用?除了被群欧.... 有道是民不和官斗,在下一介草民,也不想和尊贵的斑竹大人阁下您纠缠下去,难听的你倒是随便说,事实上我讨厌你就是因为你说话难听,这是个MJ,无所谓
这个嘛。。。还好还好。。。难听的话一般都是针对特定人物特定事件发表。。。
一般来说无关人士最多只会看不懂或者觉得滑稽搞笑。。。
原帖由 TAKI 于 2007-2-9 12:11 发表
拍肩ING...
跟你有过交流的我不会觉得你真是那种很"差劲"的家伙
不过既然有身份有责任在...适当严以律己可能会竖立更正面的形象...
当然这种管理手腕当做个性也算是风景线了...
只是对于一些不是很了解你状况的同志们来说打击大了些
不要求你彻底拔掉身上的刺
将心比心也是和谐论坛的法宝啊...
PS:你的名字我有新读法...
谢谢前辈指导。。。
话说又有啥新式OX解读法了。。。
原帖由 祥祐僕役 于 2007-2-9 12:43 发表
只怪你平時說話不夠溫柔 yamiboqe017
為免日後有不必要誤會不如考慮置個頂叫人發帖前點下「公告」看看唄 yamibohk03
你老公可以作证。。。其实我还不算太冷酷。。。
其实分类标签说明里有啊。。。。
原帖由 白中尉 于 2007-2-9 13:29 发表
我1开始也不能辨别字幕的好坏,都是网上朋友教导这才知道uha确实不行。不过我想不一定所有人都会如此在意一部动画到底翻译如何、字幕怎样,只会抢着看了再说。除了有必要收藏起来的多数都是下最早出的那个字幕组的作品,因为自己好歹也听得懂一些,所以无所谓字幕,画面,时间,只要不太影响观看和理解就可以了,看过就删。譬如uha的黑礁ed的老大养成讲座,也算是他们煞费苦心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对青少年做一些引导,虽然说效果不好,那直接跳过去也就算了。做字幕组的都不容易,也不盈利不是嘛。推己及人吧。
或者楼主还在一个热爱动画的成长期内,或者楼主对论坛这种东西的运作模式还不大了解。做管理员也好,斑竹也罢,最容易的就是得到拥护并且抱团,管理方法完全因人而异。一个论坛有一个论坛的风格,看不上他们的做法就走,想留下来就得服从。犯不着如此大动肝火还要投诉。玩命发个贴还惹双方都一肚子不开心多不划算。
其实老大讲座这种风马牛不相及的kuso也罢了。。。其实我自己做片时也有玩kuso。。。
不过把片子做得看完后根本不知所云甚至对作品错误理解就不好了。。。
原帖由 野兔子 于 2007-2-9 15:04 发表
管理方法因人而异,那么这个论坛的管理层,会把某种个人风格,上升为整个论坛的风格来维护,然后抱起团来党同逐异吗?
这不是这贴的重点,只是我觉得大人的话有偏颇之处,才提出来说一下。yamibohk05
实际上楼主这贴还是就事论事的,一是在资源区充满鄙夷地肃清较差字幕组作品是否得当,二是编辑kuso此类发布贴的标题是否可取。若没有抱团的维护,也没有私怨的发泄,我倒不认为这两件事有什么不可以客观来讨论。
第一段:300不会“把某种…………来党同逐异”
第二段:1、没有充满鄙夷,也没有肃清,只是一个提倡与否的问题
2、这点我前面有道歉没有事前联络。。。不过那些真的不是kuso。。。
原帖由 asouro 于 2007-2-9 16:18 发表
其實我對同學提出的第二點有同感。
沒經過對方同意任意編輯帖子(不管出於善意或kuso與否)於情於理都應該告知並且發出善意的道歉。
不是沒看過會員被編輯的帖子上有版主的抱歉話。(也只看過這麼一次 )
我認為這是基本的尊重,與版規無關。
或許大多數人不會去在意,認為這是小事,
但還是會有人感覺不受尊重,
大家多多體諒彼此吧
这方面kai、jns他们做得比我好。。。= =b
原帖由 noel-lq 于 2007-2-9 16:19 发表
请问一个不让人看见的公告能算公告吗?
这个地方的规则在哪里?版规吧。我是这么认为的,那么在版规里面至少应该有所谓的公告的连接吧,但是有么?
…………
请问一个不让人看见的公告能算公告吗?
进入资源区公告分类标签后所有标题未超过默认每页主题数,不存在任何不让人看见的问题
这个地方的规则在哪里?版规吧。我是这么认为的,那么在版规里面至少应该有所谓的公告的连接吧,但是有么?
抱歉,很遗憾的告诉您,您对300的认识不足,请重新观看新手指南和各分区置顶
至于没有看清规则发帖,您就能KUSO我的标题?
虽然那不是kuso,不过我愿意就没有就修改标题进行知会而道歉
如果您以此为理由锁帖,我没意见,但请同时锁掉大部分同样不合规范的帖子。
大部分?
如果您仍然认为这个公告是有效的,
我在投诉内容中再加入一条:資源區众版主失职,chiman应负主要责任(那“公告”是chiman发的),要求给与警告
PS:原因如果是chiman的懒惰,请自觉请辞,不要误己误人。
当然是有效的补充通告,但是
资源区其他版主不需要承担所谓的“失职”罪名
至于我本人,您有要求我进行解说的权利我则有实行的义务,在您未要求之前我也不存在所谓的“失职”。。。
更何况PM中我有一定的解释
请特别注意:
投诉的关键词:标题、KUSO(注意:这是一个动词!!)
投诉的内容:是一个行为“chimanKUSO了我帖子的标题”
而不是一个目的“chiman想表达chiman对C9的不满”。
请大家看清问题,据此,很遗憾以上很多回复都属于废话,不在讨论之内,谢谢。^^
纠正,是修改。
只是C9自己的做法让这修改看起来很kuso而已。。。(摊手
还有,如果您如此的纠结于表面而不屑去(or不敢去/不想去?)探寻根本的话,那么前面以及后面大多数同学确实是在讲废话
原帖由 noel-lq 于 2007-2-9 16:34 发表
关于置顶问题,我早已建议过了。实行与否是版主们的事情,与我无关。
对于置顶之前,也就是那“公告”未有效力的时候所发生的这件事,我的要求不变。
建议是几时提出的呢?
又是哪位先进说过公告必须置顶才有效力呢?
原帖由 白中尉 于 2007-2-9 17:17 发表
其实我很多说法都很中肯,可就是会造成误解。没法子,中文比较奇妙就在这里。
我说的是事实,如果一个管理层不能团结这个论坛必然搞不好。我也有几年干这行的经历,我深深地体会到一旦进入管理层就非常容易得到大家的拥护,我在一个小坛子做管理员的时候没有一个斑竹不是力挺我的。这是好事可是确实蒙蔽了我的眼睛,所以我一意孤行犯了不少错误,因为只要有人向我挑衅必然遭到一群版主的围殴。
我能理解,管理员干得很辛苦的时候一定是斑竹第一时间看得到,同样斑竹干得很辛苦的时候也只有管理员第一时间能发现,所以那些“无视管理者努力却还要挑三拣四的行为”的确看起来特别扎眼,正因为有同样的处境所以才会坚决地共同对外。
最后阐述,我没有指责谁的意思,抱团是客观事实。
深有同感
暂时回到这。。。其间被家人打断N次。。。希望没漏掉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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