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衫征集
查看: 2912|回复: 16

要不来玩点好玩的

  [复制链接]
阅读字号:
发表于 2009-8-10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现在的头衔系统,像什么“百合种子”,“百合幼苗”,“百合花蕾”什么的老是这么几样太无聊了,所以我建议,可不可以设定一些临时的头衔,像这样:
比如一个月内论坛回帖数最多会员叫“百合园喷壶”,头衔的有效期一个月;
比如一段时间之内在文区发表的文章字数最多的可以叫“大文豪”,有效期半年;
比如在水区某些热点楼里面连续抢到100,500,1000这样的楼位的会员,或者是百合会地30000个贴的发帖者,可以叫做“幸运星”,有效期几个星期或者一个月;
比如讨论区发了一个很有讨论意义的贴的会员可以给她个头衔叫“真知灼见的前辈”;
比如在资源区或者是漫画区发表了一定资源的会员可给她个头衔叫“百合传教士”;
比如在管理版提供了很好意见并被采纳的人可以叫做“百合园园丁”;
等等这样一些头衔,还可以参照萌战定一些其他的很特别的头衔,可以设的有意思的头衔还能发挥想象力想出很多。当然,这些头衔都是临时的,原有的“百合种子”“百合花蕾”的系统还是不会变,这样,这些很稀有的的头衔能够在不同的时候出现在不同的会员身上,作为奖励系统的一部分,这比现在的积分之类的奖励要有趣的多,也更有吸引力。
同时,还可以以活动的形式把这种头衔奖励发放下去,活跃论坛的气氛,比如说,在水区发一个贴,说明从现在开始,在论坛回第5000(举例)个贴的人将得到“幸运星”称号为期一个月,或者突然发帖,说明从X月X日X时开始到X月X日X时止,在论坛某某某发了XXX个贴为数目最多,授予“百合园喷壶”的称号,为期一个月,或者是X月X日X时开始到现在止,某某在论坛上贴了多少多少张图,授予“百合传教士”称号,为期半年等等。
诸位版主,不知道这个建议如何,同时也希望其他会员提出建议,丰富和改善我的想法。

另外,我不知道这样在技术上能不能实现:可不可以在每个会员注册时给她个选择,让她选择是成为白蔷薇种子,黄蔷薇种子还是红蔷薇种子,然后成长为“白蔷薇花蕾”等等,后面的也相应调整,同时再给一些变异的种子,比如第2000个注册的给个紫蔷薇种子或者是黑蔷薇种子让他选这样。
发表于 2009-8-10 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嗯 这么多的头衔我会看到头晕的{:3_279:}
发表于 2009-8-11 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用了吧,囧。
发表于 2009-8-11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说这样对于管理者要花太多脑筋去研究了....
不过在下还是支持这种新奇的想法的
好像蛮好玩的样子

之后会不会出现什么三个(四个?)阵营的比拼之类的XDDDD
发表于 2009-8-16 04:43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怕衍生出為了搶頭銜,灌水太嚴重的問題
发表于 2009-8-16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起来还蛮有意思的样子。。。
发表于 2009-8-16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前面的那个【称号】,我们家的BBS直接用的勋章=w= 有某方面贡献的人就给予相应方面的勋章~

后面那个蔷薇种子蛮有爱的~~感觉有点儿像育成游戏(啥?
发表于 2009-8-16 18:21 | 显示全部楼层
喷壶就算了吧……
发表于 2009-8-17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全部,都算了吧……
发表于 2009-8-17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有自定义头衔吗……
发表于 2009-8-17 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倒是一直都很喜歡勳章啊.......算是咱的怨念?
比如,魔炮勳章(望
 楼主| 发表于 2009-8-17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版主说算了那就算了吧,本来就不抱太大的期望(摊手)。
此贴请锁。
发表于 2009-8-17 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头衔大乱斗~我们自己还没看疯,大概管理员自己都疯了
发表于 2009-8-17 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总觉得会很麻烦……不过蛮有趣的~
发表于 2009-8-17 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很有趣,不過會造成衍生的問題....
 楼主| 发表于 2009-8-17 18:35 | 显示全部楼层
解决衍生问题的方法很容易,如果是选择特殊回帖数给头衔的话,这个没办法去抢;如果是与回帖数有关的头衔,只要不公开起始时间即可,只说某月或者是某几个月(这个时间要长)会发放“XX头衔”,然后在30号说明,X号X时到X号X时(这个时间要短)之间,XXX回了数目最多的贴,给予“XX头衔”。
这只是个类似论坛活动或者是趣味游戏之类的东西,所以不存在什么成功与失败,也无所谓代价。再说一个未投入实施的建议是不可能产生什么问题的,所谓的“不做做看就不知道结果”就是这个道理。况且300有这么多能人志士,有什么问题是不能解决的?
说到底,如果管理员版主不同意的话,任何活动都无从谈起,所以无论方案看起来多么有趣,多么有可操作性都是无意义,再次请求锁帖。
发表于 2009-8-17 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啊,别生气,我想那个讨论的头衔今后应该是可以实现的,抢楼和比拼谁发帖最多什么的,并不希望看到这样的局面所以不行。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成为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百合会 ( 苏公网安备 32030302000123号 )

GMT+8, 2024-11-23 12:48 , Processed in 0.042117 second(s), 24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