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bbbff

[杂谈] 吐槽一下辉夜姬小说

[复制链接]
阅读字号:
 楼主| 发表于 2026-4-11 16: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saber.master 发表于 2026-4-11 16:38
光看着评论区还有人压根就没认真看过一遍小说的,那你讨论啥呢。
  最实锤彩辉感情的难道不是酒寄家抱不 ...

如果说情感描写的话,这部小说最细腻的部分应该是花火大会吧,除了反复强调的“我不想你走”还有什么呢。八千年里感受到的孤独和痛苦有因为彩叶的成分吗

点评

角色感情这块我真的不觉得这是要谈论的事情,要不再看一遍小说吧。我觉得这条帖子里的其他人也说的很清楚了。 小说对八千代八千年的描写是补充电影没来得及写的八千年设定,电影更多的是强调对彩叶的思念,小说补充   发表于 2026-4-11 17:02
发表于 2026-4-11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爸爸,我遇到了一位珍视的人。她特别可爱,又带着点迷糊散漫;她温柔却也任性,有时让我生气,却总能给我带来笑容。爸爸,你当年对妈妈……也是这样的心情吗?爸爸,你能听见吗?”
“爸爸,你当年对妈妈……也是这样的心情吗?”

对于这段楼主直接假装无视脱离语境刻意转移话题,来了句“也可以理解为亲情”“上一代没有爱情很常见”,给我气笑了,楼主这句话本身确实没问题,但是你们在讨论一件事吗?完全不考虑语境和作者写作意图,就相当于从“不要断章取义”里截出“要断章取义”然后大喊作者主张断章取义,扭曲原文逻辑,搞笑程度令人发指,我觉得正常人都会生气,因为楼主根本就没想认真讨论。建议不要再回复楼主了。
 楼主| 发表于 2026-4-11 16: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blacker 发表于 2026-4-11 16:49
“爸爸,我遇到了一位珍视的人。她特别可爱,又带着点迷糊散漫;她温柔却也任性,有时让我生气,却总能给我 ...

单独讨论这句话的话,如果考虑原文的话,上一段写的是遇到了让自己从因为父亲而放弃弹琴变得重新开始弹琴的人,所以这里说是遇到一个重要的人并没有问题。以及原文是日文
发表于 2026-4-11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bbbff 发表于 2026-4-11 16:03
因为辉夜对彩叶的偏爱就是因为爱情嘛,然后小说里彩叶对辉夜的思念既不是需要某个人陪伴也不是依恋,所以 ...

按照监督的话就是,小说和电影是表里一体的。虽然有差异,但是小说基本是电影的补足。
缺少电影的小说绝对是不完整的。你不能把小说单独放出来审视。
而电影采用了和歌的形式,大致属于音乐电影,所以除去电影本身的剧情外,歌词、音乐本身也是剧情的一部分。
也就是做到了不直接说爱,但是做到了处处有爱。
在我看来这是很高明的手法了。
 楼主| 发表于 2026-4-11 17: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想和她过江 发表于 2026-4-11 16:43
比芦花生日贺图还离谱的滑坡角度,气笑了,这还能有护的我算是明白有人以为“和谐”的圈子风气是什么样的了 ...

既然辉夜是以海兔的形式存在,那么这里的恋する的对象肯定不是单纯的海兔,而应该是讲述过自己的经历的辉夜的人格。我觉得如果在听过对方讲述的故事的话,反应不是被感动而是恋する,我觉得是不合适的。然后对方的告白在八千年的回忆当中也占据了重要的部分
发表于 2026-4-11 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bbbff 发表于 2026-4-11 16:53
单独讨论这句话的话,如果考虑原文的话,上一段写的是遇到了让自己从因为父亲而放弃弹琴变得重新开始弹琴 ...

还在模糊焦点,作者让彩叶以父母为例就是想表明爱情啊,遇到重要的人和爱情有冲突吗。
“爸爸,你当年对妈妈……也是这样的心情吗?”,爸爸对妈妈,遇到了珍视的人、产生了爱情
这种小学阅读理解水平的问题,就非要在这扭曲逻辑、

另外我不会再回复了,建议把你的诡辩打滚能力发扬到各类反百合的贴吧去而不是在这个热爱百合的论坛费尽心思论证某对百合cp不是爱情。
 楼主| 发表于 2026-4-11 17: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bbbff 于 2026-4-11 17:31 编辑
blacker 发表于 2026-4-11 17:17
还在模糊焦点,作者让彩叶以父母为例就是想表明爱情啊,遇到重要的人和爱情有冲突吗。
“爸爸,你当年对 ...


我觉得你说我论证不是爱情才是诡辩吧。我只是说刻意避免了用直接描写恋爱的词汇,而且这段本来就不是直接的描写恋爱,如果要让这段话变成完全无可辩驳的描写恋爱的句子,最好是在“这样的心情”前面加上“我觉得她好可爱”这种描写心情的句子
其次,如果仅仅是一段话的意思就能够影响对于感情的认定,恰好说明了对于爱情的描写非常隐晦
还有,讨论一道菜好不好吃需要考虑路边的野狗喜欢什么样的剩菜吗

点评

nc guna  发表于 2026-4-11 17:24
发表于 2026-4-11 17: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axiamx 于 2026-4-11 17:34 编辑
bbbff 发表于 2026-4-11 17:22
我觉得你说我论证不是爱情才是诡辩吧。我只是说刻意避免了用直接描写恋爱的词汇,而且这段本来就不是直接 ...


你又要承认辉彩是爱情,又要嫌没有直接描写恋爱的句子,还要拿一个路人的台词来当武器,最后通过这个名分的问题论证的是超辉夜没有细腻的感情刻画。整个逻辑都不通,左右脑互搏,真诚建议你少说两句。

点评

如果你觉得我说的没有细腻的感情描写指的是直接描写恋爱的词汇的话,我觉得你没怎么看过百合作品  发表于 2026-4-11 18:18
别理ta了,钓鱼的串子  发表于 2026-4-11 17:34
发表于 2026-4-11 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君名这种电影标准的话看成爱情描写是没问题的(而且君名当时也没写路人告白吧,写了放如今时代肯定有吐槽的)。
但以百合小说看就是单纯深厚羁绊、后日谈大概率告白结婚但不写出来擦边那类。父母隐喻那段感觉是爱情/个人成长方向都能解读的,不如看脸看呆和一见钟情有感觉。

点评

君名我现在来看的话就是友情,男主拯救女主那一段,就算是朋友也会救的吧 不过这边就是单纯的思念,所以是爱情。但是小说加入这一段很难评价  发表于 2026-4-11 18:21
发表于 2026-4-11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小说是来补充彩叶视角的,体现了彩叶对辉夜多方面的感情和依恋,至于怎么解读那是个人的事情。在这种商业作品里面,超辉已经算是比较直球的了,而且LZ说的“避开爱情描写”,我也不太同意,大家会觉得回忆里的一句话会比将近2h塑造两位女主角的感情体现得更加深厚吗?还是彩叶对辉夜的独占欲,辉夜对彩叶的直球喜欢和结婚不算爱情描写吗?LZ觉得get不到,或者觉得单这一段有槽点也没有必要在坛友这里打辩论赛,甚至还有人滑坡到别的地方去。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成为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百合会 ( 苏公网安备 32030302000123号 )

GMT+8, 2026-4-11 20:24 , Processed in 0.029319 second(s), 22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