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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帽是否应该被归类为GL动画(并非与百合动画作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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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3 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其实我两年前就对暗帽被归类为GL动画表示疑问。girl`s love的love如何定义各人有各人的标准,但我至少认为不应该包括EVE对叶月的那种意义上的“love”。从一开始,叶月所追求的就注定无法得到,这并不是因为两人的身份差异或是某一方的AT field或是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等外部因素,而是,叶月和初美的脑内化学物质合成指向从发生反应的最初就没有交集。
     在通篇的EVE様がみてる中,EVE从来就没有哪怕一次以对等的姿态对待过叶月,她对被管理的万物所倾注的感情永远只有一种,只有那位于绝对高度的无差别的恩赐,仅有的,仅仅是程度的差异而已。当下界的某个存在表达出某种程度上的渴求时,便给予对应的回应,仅此而已。对东叶月如是,对第一集的路人男如是,对以后还会不断出现的西叶月南叶月北叶月亦必然如是。更可笑的是,EVE甚至对叶月提出的“殉情”要求如镜子般地同样作出实现的回应,如果死才是对一切人们都平等对待的绝对的公正,那也许最后一刻,EVE和叶月终于站在了对等的高度,可惜,死小孩的故事已清楚地揭示了答案。叶月就算真的掐了下去,消失的,也仅仅是一个名为“初美”的,早已消失了的存在而已。
     EVE令我不其然地想到了《空之境界》的玄雾皋月,但一扯到奈须的东西就会没完没了,还是打住。
     如果这样的感情可以归类为GL,那我和家里的宠物狗看来已经华丽地GL了漫长的岁月。
     然后自然地谈到了总是被凑在一起来谈的神无月,虽然我一直觉得这两篇作品并没有什么非要比较一番的理由。神无月令人有感觉的台词很多,但我对姬子一句相对平淡的台词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姬子对千歌音告白前说了一句话:“千歌音既不是天使也不是恶魔,(中略)千歌音跟我一样,也只是一个16岁的女孩。”正是这句话,使千歌音回归为与日之巫女相映生辉的月之巫女,回归为,处在相爱的恋人之中,平等地付出爱亦平等地接受爱的一方。
     爱非占有,但一方仅仅单纯地赋予,一方仅仅理所当然地全盘接收,那并不算是爱情,那是神对世人、父母对子女、上位者对下位者的大爱,大爱无欲。爱情是有欲望的,希望自己的心意能传达给对方,希望对方能回应自己的心意,希望,这种心意仅以唯一特定的对象传达,希望,仅是唯一特定的对象向自己的心意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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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3 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百合也有单恋的吧。
其中不缺乏百合届的名人,就像静留和千歌音都是单恋出身的
叶月喜欢上了EVE. 是憧憬和倾慕,叶月为了EVE所做的事情,本来就是百合的表现吧。
很明显百合的属性就是摆在那里,无论结果是怎样, 离别也好,结合也好....
那种感情应该是真实存在的,更不是说想要消失就会消失。
叶月和EVE.....  虽然结果不理想,就当作是悲剧处理吧(默)

另:
在现实情况下叶月就是"les"了
但是,在ACG界,又是否要刻意用"性"去区分GL和百合呢?
日本的“GL=百合" VS 华人社区的 "GL=/=百合"

yamibohk02
发表于 2007-5-3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GL的love确实没什么特别的定义,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解,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不同。叶月对于初美的感情到底是不是真正意义上的love,我想一千个人会有一千个不同的答案,所以LZ没必要一定要归类什么的。
发挥自己的想象力,这就是人脑最大的作用~
神无月就不用说了,公认的神作之一,所以,请收回你的执着,放开心扉去欣赏每一部动画yamiboqe015
发表于 2007-5-3 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叶月曾在床上自[哗],这坛子的标准是用肉体来区分的,当然算GL  yamiboqe014
 楼主| 发表于 2007-5-3 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并不是说单恋了,离别了就不算百合。
爱情是有着平等予取的欲望的。这个欲望,或会基于现实而妥协、退让,但这个欲望本身,才是构成百合情愫的基础。夏树基于自己的内心,无法回应静留的爱意,所以才有了静留的单恋;姬子基于无奈的现实,无法留住二人的相守,所以才有了千歌音今世的离别,但这种结果,并不是以是否完美为结论,却仅此正是特定的两人,平等地互动而得出的明证。
百合有个约定俗成的概念:“朋友以上,恋人未满”,无论是静留现实的无望或是千歌音无尽的永劫,将她们归类为百合/GL,是因为,夏树、姬子和她们,首先,是朋友。
烙印战士中,格里菲斯朗声对爱慕自己的公主说:“——所以朋友对我本身来讲,一定要具有权威性的。他决不会去帮助朋友的梦想,不管别人怎么想,只为了自己而活下去的人。如果有人想将梦想给毁灭,一定会全力以赴去对抗......”津带着一身的血水和污泥,仰望着台阶上的格里菲斯。刚才,他的巨剑斩开了皇弟尤司将军的身体,插进了阿达小王子的躯体,一切都为了格里菲斯梦想的“需要”。身体的血污和疲惫不会让津皱一下眉,而格里菲斯的话却停滞了津迈上石阶的步伐。“我现在所做的,只是他整个梦想的棋子里的一着...再如何的凛冽和凶猛,我也不过是一枚棋子...作为另一个棋子——公主在他的手里被调用驾御,我的出现,多少会让他感到一点不便吧?更何况,我真是要做那一枚棋子吗?”津离开了。
EVE与格里菲斯,的确,并没有太可比的地方,但,他们对着对他们憧憬和倾慕的对象的姿态,却是相似的。EVE回应了叶月的吻,格里菲斯也曾舍身救助津,她们/他们之间,仿佛也透露着那一层令人怦然心动的暧昧,但揭开了这层虚伪的面纱,内露的,仅仅是一个处在绝对高度的上位者,单方面的,自以为是的赐予而已。
对EVE来说,叶月,连朋友也不是。一种连基础都从一开始就不存在的关系,又何论百合呢。
发表于 2007-5-4 01:24 | 显示全部楼层
离别了就不算百合?
那么,当年,静留开始YY夏树,千歌音开始YY鸡子的时候,没人知道结局的情况下。 为什么会有人说她们是在百合呢。
我们不必把舞H和神无都看完一遍,才大叫:"哦,原来这个是百合阿!!"吧?这是因为,在她们单恋的时候,我们就已经嗅到味道,找到头绪了
百合,实际上是有迹可寻的。(靠百合直觉)
从最开始角色互动,眼神,表情,动作,气氛,其实就可以感觉到是否百合的说。
根本不用说看最终的结果出来。
从最开始,角色的最初互动能开始,就可以去猜想,预测了。
百合真髓是在互动过程。结果,其实只是其中的一个要素罢。(离别的结局会产生怨念)
你看圣母在上里,莉莉庵里面多少人因为政治婚姻而结婚的。她们最后都是被逼离别了吧,但是,我们能说她们没有百合过么?就算相隔多少年后,她们再次相遇重逢。那份心情,是不会变的了。

单方面就不算百合?一定要平等互动才能叫百合?
我在前面提到单恋,是指就是叶月对EVE的单恋。在剧中,对EVE来说,叶月,连朋友也不是。 但是对于叶月来说,EVE已经不止是她的朋友这么简单了,而是最最重要的人,因此可以肯定的是,百合(GL)的人是叶月,而不是EVE.再来,我前面也是提到,在这里重复一遍。
叶月喜欢上了EVE. 是憧憬和倾慕,叶月为了EVE所做的事情,本来就是百合(GL)的表现。
很明显百合(GL)的属性就是摆在那里,无论结果是怎样, 离别也好,结合也好....
那种感情应该是真实存在的,更不是说想要消失就会消失。

PS: 关于你说的俗称概念
百合有个约定俗成的概念:“朋友以上,恋人未满”。这个概念是出自"圣母在上"的百合基准。我想应该补充一下,这个“朋友以上,恋人未满",是指精神状态,以及在此状态下产生的互动。 因此,就算没有身体接触,那种感情,也是真实存在的。(就像圣母里面那位可南子。)  "圣母式的百合",也可以称为柏拉图式GL,以其CJ的理念博来不少好评和支持呀。

[ 本帖最后由 诺诺粉 于 2007-5-4 01:27 编辑 ]
发表于 2007-5-4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以感情来决定吧。
包括角色的感情,当然,还有我们观众的感情yamiboqe013
发表于 2007-5-4 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yamiboqe031 都一样,理它什么D,反正就是百合,- -一样D存在
2gvqb2f.jpg
发表于 2007-5-4 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绝对应该的说.凭着叶月对偶们的XX的爱来说绝对够了
 楼主| 发表于 2007-5-4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话是: 并不是说 单恋了,离别了就不算百合。
我又没写什么晦涩难懂的论题,为什么非要被曲解至此。
原罪的纯洁本来就是大量悲情作品催泪的核心,我如是单以结论定百合,何必要扯上一部五年前的旧片子。
百合还是GL,对叶月而言,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算了,爱上镜子,爱上镜子里的自己,本也是爱的一种。
比起码字,还是对新番更有爱。仅以此三篇帖子怀缅当年半夜爬起来用小猫去花园FTP拖暗帽的永逝青春。
发表于 2007-5-5 18:1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爱非占有 于 2007-5-4 20:59 发表
原话是: 并不是说 单恋了,离别了就不算百合。
我又没写什么晦涩难懂的论题,为什么非要被曲解至此。
原罪的纯洁本来就是大量悲情作品催泪的核心,我如是单以结论定百合,何必要扯上一部五年前的旧片子。
百 ...


.....[指指指指指指指指]  

首先:容易让人曲解的第一句。
其次,文中后面几段都在歌颂百合互动,还有离别的无奈。 
再次,最后那段: “对EVE来说,叶月,连朋友也不是。一种连基础都从一开始就不存在的关系,又何论百合呢。”

综合以上,推理出,第一句实际是:  “并不是说单恋了。离别了就不算百合。”
发表于 2007-5-6 01:11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明白大人是对叶月有爱对初美有怨的人,为叶月大人不值么?不过初美良心还是不错的,最后还为叶月留下了自己的分身



ps:最后看着叶月一个人在月台上,心里很难受的说
发表于 2007-5-6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yamiboqe023 一楼和二楼的争论是虚假争论……1楼在强调EVE不爱叶月,2楼在说叶月爱初美……
但是楼主的标题过于醒目了……yamiboqe021 暗帽是GL,需要怀疑么?只有单方面的爱情,就不算是爱情了吗?叶月一路辗转、沥血以求的是什么呢,想必楼主也很清楚吧。叶月一直如此深爱着初美,不顾一切的追寻着她,爱情不论在心理上和行动上都体现了吧。
爱情并不是两个人的事……感情是一个人的,叶月深爱着初美并追求着她,这就足够了。
至于EVE的感情……也许正如楼主所说……yamiboqe020
发表于 2007-5-16 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完全不理解楼主想表达什么.对爱的定义或对GL的定义本来就可以很广义.
楼主认为怎么样才是*GL*呢?
先定义好了我们才好就你的想法来讨论.
基本上叶月爱初美是不能否定的事情.
爱情并没什么高深的道理,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有暗恋他人的心情过,
是不是爱情的感觉当事者本身一定非常清楚,就叶月来说,他对初美的感情,
在前几话交代的非常清楚,甚至出现过他对初美是是有欲望的场景.
恋慕之情,爱欲,踏上追寻初美的路.就我看是GL没有错的.

如果说单方面的爱不是爱,那么耶稣或佛陀也是无爱的了,因为很多人没有宗教信仰.
亲子之间也有单向道,友情的付出一样也有,还是说爱情牵扯到欲望所以标准会被放大呢?(顺便表达我一个会长饭的立场.会长对玖我是爱.小绿对会长也是.千歌音也是.推倒是他们自己必须承担的罪业,罪恶感也好,任何制裁也好.我基本上对强推不予置评)
道德标准从来就不是普世价值,没有人可以从一个高度对着人说:你那不是爱.
以这个为前提,我们假设叶月对初美是爱情,叶月与初美都是女生.GL成立.
发表于 2007-5-16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百合啊GL啊什么的……这种争论很火星了吧,多没意思

只要两个都是女的,就OK了
发表于 2007-5-16 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XX了
所以是GL
发表于 2007-5-17 01: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直都只是某人的单相思而已...单相思也算的吧(毕竟动画还是以东家大小姐为主线引导者的...不算对不起大家了)
LZ上升到如此高度多虑了OTZ


话说回来...暗的游戏简直比动画还郁闷...抓
发表于 2007-5-17 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这么多斑斑参与讨论,我都有点不太敢讲了。

其实呢,这种讨论最终也不会有什么结果的。

我敢说,至少有80%的人心中已经有一个观点了,而且是无法被改变的观点。
既然无法被改变,所以不管你说的有多好,多有力,多华丽,都是一样。

GL,百合,这类词语本来就是不成熟的语言,只是一个代号。
而它们代表什么,每个人心中都有不同的想法。
没必要刻意去定义它们,至少现在没必要。

至于暗帽是否为GL,我想早已不是楼主想问的了。
发表于 2007-5-17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實最后的我認為并不算完美結局
一切都忘記了,不代表沒有發生過
喜歡一個女生的心情,你能說她不是GL嗎?
總之精神戀愛就是百合,深深的喜歡就是GL
葉月看得出對姐姐的喜歡是很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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