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衫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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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讨论区版规(修订于2016年12月10日,“火坑勿跳”标签改为“争议慎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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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 04: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jh_k 于 2021-3-30 22:23 编辑

2016年4月5日补充版规:

标签分类为[走向未定]、[各有所爱]、[争议慎跳]的讨论区帖子禁止任何形式的攻击、谩骂和嘲讽,任何被认为有引战性质的回复,都可根据情况分别作扣分、删帖或封号处理。实在无法容忍别人和自己的百合观不同,认为有人讨论自己不认同的作品就是冒犯了自己,玷污了百合教义的,可在不攻击他人的前提下,善用[别拦着我]分类标签。

另外严格说明一点,百合定义之争由来已久,至今也没有能让所有人都认同的答案,但无论坛友支持何种百合定义,都有平等公正的发言权,以自己的百合定义和别人不同而发表的攻击性言论或强迫别人支持自己的百合定义者,从重处罚。

此外,尽管有这样的版规,但如果出现假借版规发表钓鱼帖或任何被版主认定为恶意钓鱼的行为,直接以最高处罚措施处理。
--------------------------------------------2021.03.30修改   by jh_k--------------------------------------------
现有分类说明感谢盐版总结。
[活动] 百合会论坛和版内的活动帖。
[公告] 版区公告。
[动画讨论] 动画相关综合交流。
[漫画讨论] 漫画相关综合交流。
[推荐] 想安利推荐动漫或其他企划和百合CP。但需要详细介绍作品和描述特点!请言之有物,不然丢到[争议慎跳]。
[求推] 求推荐、求安利、想了解某种作品类型的帖子选这个。发帖前建议先搜索关键词,短期内存有相关主题会被合并。
[杂谈] 由[原创]更改,动漫杂谈或长评,具有较高原创内容的帖子可以发这里。
[情报] 动漫轻小说以及各类二次元企划相关情报。
[2.5 次元] 声优、漫画作者、业界工作人员、各类中之人相关讨论发这里。
[翻译资料] ACGN翻译相关,长篇访谈类翻译会奖励。
[争议慎跳]:非百合作品以及缺少官方支持的百合CP讨论。举例:魔法禁书目录。会引起过大争议的百合作品也请标注此标签。举例:捏造TRAP。
[别拦着我]:对作品内容的吐槽、批评或任意类型的发泄帖。禁止粗口,禁止脱离作品本身的攻击性、挑衅性和嘲讽性言辞。完全脑洞没有任何根据的百合YY也归于此类。
[其他] 不符合上述分类的其他内容。

回复请尽量不要太短,加符号加空格来凑字数也不行。比如「感谢安利」「这就去看」「看过很甜」等。
可用给楼主加分或者点评代替回复。
回帖时请注意发帖时间,旧帖无意义回复直接删除。再犯随机关进小黑屋。有价值有意义的回复、精品帖高亮帖除外。如果有充实的内容,建议另开主题讨论。



自2015年6月10日起,讨论区额外增加5个TAG,发帖时请根据帖子内容自觉添加TAG:

[走向未定]:仅用在新番/漫画讨论中有百合情节或类百合情节,且尚未确定剧情走向的作品。
[麻麻放心]:可用在新番、老番、漫画中,确定是百合作品的。关于百合定义的争议,以绝大多数人认可的为准。如果不能确定,请勿使用此标签。举例:摇曳百合。
[各有所爱]:可能引起某些争议但总体上被认可为百合作品或拥有受到广泛喜爱的百合CP的作品。举例:魔法老师、水星领航员、食灵。
[争议慎跳]:非百合作品以及缺少官方支持的百合CP讨论。举例:魔法禁书目录。会引起过大争议的百合作品也请标注此标签。举例:捏造TRAP。
[别拦着我]:对作品内容的吐槽、批评或任意类型的发泄帖。禁止粗口,禁止脱离作品本身的攻击性、挑衅性和嘲讽性言辞。完全脑洞没有任何根据的百合YY也归于此类。

2015.3.25更新版规:

讨论区第N次严打正式开始,凡认定为扰乱讨论区秩序的帖子,一律删帖+禁言7天,与其他违反版规的处罚合并执行。一切不文明、不理智、攻击性过强的言辞、评分皆会处理,欢迎举报。此次严打从2015年3月25日12时起执行,之前的帖子既往不咎。

一、言行


讲大多数人看得懂的语言,禁止攻击性言辞,特别严格禁止以侮辱性言辞攻击作品/其他坛友的行为,否则根据情节轻重从重处理。建立健康文明的讨论氛围。

每位用户每日开新主题最多3篇(包括转帖)。转帖需注明,禁止无授权转帖。

最后回复在一周之前的帖子视为旧帖,版主根据回复内容决定是否删除回复/下沉帖子等。如果有充实的内容,建议另开主题讨论。精华帖不在此范围内。

欢迎积极客观地为原创文章、精彩评论评分。

禁标题剧透。字幕版放出之前,请勿在头像签名中剧透。

图片请自行上传相册或用附件上传。勿盗连图片,大量盗连者锁帖、删连接、重者扣分。分享他人创作的图片应标明出处,禁止无授权贴图(官方图、动画截图或难以找到出处的图片除外)。

禁止在主帖中出现“只有网页链接而没有具体说明或者读后感想”的情况。

灌水、刷屏(刷屏5贴起算),删无赦。刷版超过5帖以上禁言。


二、话题

讨论区,讨论动漫及文学作品,亦包括动画漫画主创人员、声优讨论。非百合/GL作品亦可。非动漫相关专题请发水区。禁止讨论大多数人难以接受的内容。不建议讨论非百合向感情内容,根据影响程度会适当予以锁帖、下沉等处理。

政治、宗教、色情及相关暗示性话题一律免谈。不要用T, P等字样形容动漫人物,谈论现实生活请去灌水区

不得指名比较字幕组的优劣。

请使用讨论区分类标签分类,另可加入其他如[漫画][圣母在上]等对阅读者有帮助的信息;不得出现"18禁""H"或其他会引起坛友不快的文字。如包含限制级图文,楼主须设置阅读权限。内容过激、引起他人反感的讨论将锁帖或删除。严格禁止真人版限制级内容,否则会予以禁言处理。

同类话题,集中讨论。

日文资讯转载,请注明出处,并尽量附带简略译文。

投票贴14日锁,以发帖日期起算。

音乐、真人影剧请在海域区影音殿堂分类讨论。

只贴图、无讨论内容请发贴图区。

游戏请在游戏区进行讨论。

严禁求物帖,请去资源区的求助补档分类求档。


三、星级话题!


"XX好看吗"、"大家看过XX吗"、"XX和XX哪个更好看"这样的主题,楼主要写一下自己的感受,起到抛砖引玉的效果,否则视作废帖锁。

"XX是百合/GL吗/是百合还是GL?" 同上,拿出讨论的诚意,附言之有物的个人感受。参考资料

提问、求助帖,标题尽量把问题写清楚。客观性问题,给出既定答案即可锁帖。

"最"字帖、过于主观,难以集中,能少则少。

其他水帖例子见此

违反上述规定者,版主将酌情删帖、锁帖、扣分, 附PM;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禁言、删ID。


谢谢合作。

[ 本帖最后由 依文秋莉 于 2009-6-22 00:0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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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panic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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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2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落到第2页了,自己顶一下yamiboqe005

有违规的情况也欢迎大家举报~
发表于 2006-10-2 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置顶
 楼主| 发表于 2006-10-3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澄雾公主在上 于 2006-10-2 23:33 发表
建议置顶


先再浮个一两天吧,大家基本上都看到了再说
发表于 2006-10-3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顶啊~~~最近乱啊……
发表于 2006-10-3 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毕。
支持新版大的工作。yamiboqe006
发表于 2006-10-5 0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忘的版规怎能不支持一下? ╮( ̄▽ ̄)╭
看来要过过久违的BBS生活才行…
 楼主| 发表于 2006-10-5 03:4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西九条沙罗 于 2006-10-5 00:40 发表
小忘的版规怎能不支持一下? ╮( ̄▽ ̄)╭
看来要过过久违的BBS生活才行…


看到这短短的两行字,我的感动难以用言语来形容T T

谢谢沙罗,谢谢大家~

。。。某人的迂回战术得逞了XDD
发表于 2006-10-5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忘川 于 2006-10-5 03:46 发表


看到这短短的两行字,我的感动难以用言语来形容T T

谢谢沙罗,谢谢大家~

。。。某人的迂回战术得逞了XDD



阴谋家… (′ヮ`;)

我本想着我们这种老人家只要在看着就好了…

没想到小忘是诱饵… (泪奔
 楼主| 发表于 2006-10-5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西九条沙罗 于 2006-10-5 09:21 发表



阴谋家… (′ヮ`;)

我本想着我们这种老人家只要在看着就好了…

没想到小忘是诱饵… (泪奔



不是战略家吗?^_^b

在百合最萌战的时候一定要凑凑热闹才对得起自己啊!

我们还是换个地方版聊吧^ ^;;;
发表于 2006-10-24 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过界问禁
入乡随俗
新人正在学习中.受教了.
发表于 2006-11-5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一定会注意的,不会再顶旧贴了.yamiboqe005
发表于 2006-11-9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在讨论区讨论回帖,可我为什么就回不了帖呢?????
yamiboqe016
发表于 2006-11-9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哦,我知道了,因为那是旧帖,对不起,没读版规就鲁莽了,失礼了!yamiboqe002
发表于 2007-1-24 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象是比水区版规还严......顶置帖顶一下不算顶旧帖吧????
 楼主| 发表于 2007-1-26 08:1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新世纪福音书 于 2007-1-24 13:33 发表
好象是比水区版规还严......顶置帖顶一下不算顶旧帖吧????



“勿顶旧帖”这条规矩是延续了很久的老规矩,其真正原因是大多数旧帖缺乏讨论价值,并且会占住新帖的版面位置。
置顶帖、精华帖不在此例,另外像最萌区、大图书馆,所有的帖子都是老帖,也不存在这样的问题。而在讨论区的其他帖子,有时也会视情形而定,有继续讨论的潜力帖,重新顶起来了也不一定会锁。但是这种情况是很少的。

讨论区向来是版规最严的板块之一。
发表于 2007-7-6 00:01 | 显示全部楼层
超详细,支持,无规矩不成方圆,好版规对论坛的质量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发表于 2007-11-21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對不起....yamiboqe029
我帖子發錯地方了yamiboqe029
謝謝版主幫我轉到灌水區..yamiboqe029
我下次一定會注意的yamiboqe029
发表于 2007-11-23 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刚刚明白过来。但是,还有个问题,百合控们有组织吗?(事实上的)
发表于 2007-11-24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yamibohk02 不看还不知道有怎么多版规啊~
偶会尽量注意的!   辛苦了版主大大yamibohk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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