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排
发表于 2012-10-2 20:08
我也很喜歡這部....已經十月
難到以後真的不出嗎??
澄諳
发表于 2012-12-16 20:24
雞排 发表于 2012-10-2 20: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也很喜歡這部....已經十月
難到以後真的不出嗎??
這叫我情何以堪,十二月才入坑的我不就....
xiaolins
发表于 2012-12-16 22:10
话说做个动作一样也叫抄袭,看来比例神马的都是浮云,画猎奇了才不叫抄袭{:3_295:}
以后不管画什么模特看来只能靠自己了,画别人反正都叫抄袭{:3_298:},话说别人做了我的动作算不算抄袭?
管得那么紧做什么{:4_377:}
imacat
发表于 2014-2-17 12:48
本帖最后由 imacat 于 2014-2-17 12:53 编辑
到現在才看到這一部。
從比對圖來看,這不是抄或描邊喔,
因為是電腦作畫,應該是直接用繪圖軟體,套描邊特效轉圖,再剪下貼上的。
所以其實連畫都沒有畫,相當惡劣。
事態會這麼嚴重,應該是原照片的智慧財產權擁有者寄律師信了,芳文社也沒有別的選擇。
將心比心,同樣是創作出版業,芳文也不希望別人把他們的出版品,拿去剪下貼上。
難得,可惜了這一個好故事說。
也很想知道後續。
同人是另一回事,同人本來就是游走智慧財產權法律邊緣的創作。
只是因為大家都喜歡,所以不會追究而已,
不能拿同人的標準,來套商業出版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