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ng_r_m 发表于 2005-8-12 12:00

只是觉得在说话前,要考虑以下会不会伤害到别人,如果不在意别人的想法,那其他人也就有权利不在意你。人要对自己说的话负责任。

逗号 发表于 2005-8-12 12:39

而同性戀基本上,很多人認為這是一種基因問題,沒錯!我也承認這是一種基因上的問題,可是請想一想,就算有同性戀的基因又如何?難道有同性戀的基因就不能愛異性嗎?這誰規定的?沒有吧,而同性戀非得一定要順著自己那可憐的命運去愛同性戀嗎?那如果真是這樣,怎能說是兩人相愛呢?應該說是兩人因為基因的強迫性質才勉強在一起的,那這種愛情還能叫愛嗎?

看到这个我真的喷可乐了……
谁规定基因的作用?这个问题问得有哲学性!!太赞了,这简直就是问一只鸡:“你为什么不是一只鸟?”啊!!笑翻,多可爱的同学~~~

琳蒂斯 发表于 2005-8-12 12:39

一般意义的同可能就是指男同和BL而已

TaiKi 发表于 2005-8-12 13:42

恕小的无知,不参与讨论,飘走……ll17

hqw123456 发表于 2005-8-12 16:32

左看右看,前看后看,上看下看都看到这些人智障,

有必要争论得这么激烈吗???闹到脏话满天飞,

这世界什么人没有啊??这也见怪不怪了,如果觉得怪的话

这人不是神经质就是变态!!

DDS 发表于 2005-8-12 16:39

我倒是不予置評

hk1991 发表于 2005-8-12 16:44

骂人是奴隸狗的同时,请想清楚自己又是谁家的狗

只是看一看 发表于 2005-8-12 17:06

看了没感觉,反正每人都有自己的思想,管不了人家,只不过骂人的话就太没品了。

罗宾 发表于 2005-8-12 18:14

肯定被GAY伤过感情的,所以这么偏激。
居然只反BL,难道无视GL吗?
(静留:敢小看我,清姬,推了她~~~~)

玖我 发表于 2005-8-12 18:25

它=反BL魔王 (我覺得它不值得受到我的尊重)
對不起....
可能我還是一個任性的小百合
當我第一次(今天)看到這篇文章的時候
就無名火起,真想好好的罵它
它的道理完全是不成立
例如說什麼基因,說什麼因為基因才在一起!?(屁話)
為了令人注目,為了”出位”,為了反對而反對,我覺得它什麼也不懂,還學人寫什麼文章(狗屁不通)
請各位大大原諒我這一次的任性吧~
不過我很佩服各位的心胸,自愧不如!!

巴黎街頭藝人 发表于 2005-8-12 18:35

不予置評

(千萬別想跟那種人多說話啊)

從理則學論點來反駁可以整篇從頭反駁到尾
(但是她同樣會用偏激的語言指控妳)

所以最好的做法就是
單純的不理她啊
(所以逛網區我只查必要資料下載卡通學校網頁以及....山百合會)

何必浪費時間跟那種人爭辯
(不管那個人是不是異性戀 那種人格我想到哪裡都會不受歡迎的)

¤LoveLESs 发表于 2005-8-12 18:36

千歌音大大去把她們秒殺吧...阿門

catleftear 发表于 2005-8-12 18:39

这个年代会反同性恋我只能想到一个原因:
她(他)的老公(老婆)被同性恋抢走了。。。XD

变幻之风 发表于 2005-8-12 18:50

忘了是因为什么引起的了
曾经跟我妈说多少多少人之中就有一个有同性恋倾向
然后又说要是真喜欢上了也没有办法
我妈什么也没说……

viva 发表于 2005-8-12 19:22

话都不想说
如果是那种观念上的不同
还值得去辩解
这种写个文章逻辑都没有
论点不明论据不清颠三道四的
去辩白什么我都觉得对不起爸爸妈妈这么多年来让我受的教育
还有千万别再说她是女人
这么不可爱的女人简直就是侮辱了这种性别~~~

sun_126248 发表于 2005-8-13 11:28

应该平等对待,性取向不同而已,都21世纪了,虽然偶坚决不看任何BL相关

断翼的候鸟 发表于 2005-8-13 13:26

沉思ing~~

他(她)们是练法轮功的吧?
思维模式真是漏洞百出呢~~
嗯!出生的时候一定是横着出来的....嘿嘿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這個我覺得一定要給大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