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RIDIA 发表于 2004-12-13 09:28

关于GL的新闻一则(羊城晚报转载)

女教师玩同性师生恋入狱

   轰动英伦三岛的“同性师生恋案”9日划上句号。本来有望升任中学校长的34岁女教师贾斯廷.罗背叛入狱监禁12个月,禁止从事儿童教育工作,并被列入“性侵犯者”名单10年…………

   短信传情频频幽会

   这宗罕见的同性师生恋案件发生在英国伯克郡布拉克内尔县桑特赫斯特市。故事的主角一位是年轻有为的教师罗,另一位则是该校的一名女生,今年刚满18岁。
   具检察官报告,这段不伦之恋开始于2001年11月,当时女孩只有15岁,罗负责教授女生所在的班级英语和体育史。
   每年11月,当地中学都要举行“朗诵马拉松”活动,活动中学生们要整夜待在学校里朗诵。就是利用了这个机会,罗首次靠近了那名女生,“第一次握住了她的手”。一星期后,罗想办法从女生同学那里搞到她的手机号码,然后发出短信:“我想你不仅仅是我的朋友”那名女生回复说:“我也是这么想”。从此,两人频频利用早餐和午餐时间在罗办公室或教室内幽会。

   深情拥吻如胶似漆
   
在开始“交往”以后,为了创造更多见面机会,罗为那名女生在“学校理事会”里争取到一个席位。还主动与女孩父母交好。为女孩安排了额外的校外辅导时间。罗在法庭上承认,单独辅导时,“我们的手在桌子下面握着。”
   不过,女孩父亲似乎发现了什么端倪。当女孩要求和罗一起去伦敦购物的时候,女孩父亲坚决拒绝了。女孩父亲作证时说:“因为感觉太不正常。”后来,罗告诉女孩“我们现在必须保持沉默,”并决定等到2004年4月女孩满18随之後再继续。
   可是,检察官指出,罗在2001年圣诞放假期间还不断与女孩通过短信传情。在圣诞假期结束返校后,两人马上在罗的办公室“深情相吻”。两人关系在2002年学校组织去曼彻斯特观看英联邦运动会之后变得更加亲密。从当年1月到10月,整整10月, 可以用“如胶似漆 ”来形容。
   2003年,这段师生恋宣告终结,但仍不为外人所知。今年5月,女孩把这件事告诉了她的父母。此后罗被迫从学校辞职,并被警方逮捕。在法庭上,罗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即作为学生在校监护人4次与学生发生非法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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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一大清早就发这样的新闻……)

12240828 发表于 2004-12-13 09:36

我想知道的是,這個學生對老師有沒有真實的情感而言,還是只是在她被判決入獄時單單認爲自己只是受害者。……
當然,我也覺得這個教師對未成年少女出手的行爲確實不可取。

想起來了……我們學校曾經也有這麽一對師生同性戀。
最後那個老師被不良男學生給設計了,她們的親密行徑被偷拍下來投到網上去。
學生退學了,老師當然是被開除。

[ Last edited by 御神乐舞 on 2004-12-13 at 09:38 ]

windfire 发表于 2004-12-13 09:48

我想起了co2老师.

纱罗 发表于 2004-12-13 09:51

都是未成年这三个字惹的祸.....

从前面看这怎么也算是情投意合,两心相许了....

小鬼k 发表于 2004-12-13 09:57

我想起我的朋友...很多都是老師...汗= =|||
不過...如果等女孩大一點,是不是就沒犯法
還是說...怎樣也算犯法嗎?

[ Last edited by killua91 on 2004-12-13 at 10:01 ]

12240828 发表于 2004-12-13 10:02

killua91在 2004-12-13 09:57 AM 发表:

我想起我的朋友...很多都是老師...汗= =|||
不過...如果等女孩大一點,是不是就沒罪法
還是說...怎樣也算罪法嗎?

對於社會倫理來説,同性戀就是一項罪。
但是對於人性本身來説,愛情本身並沒有錯。
即便同性戀能被接受,這個老師頂多不至於被判刑,而是被單位勒令辭職而已。但是她仍然有錯,錯在她去誘引一個還沒有足夠能力去判斷是非的少女。少女本人的性向很可能是被她錯誤誘導的,而墜入入一個不能見容于社會的深淵。

小鬼k 发表于 2004-12-13 10:09

御神乐舞在 2004-12-13 10:02 发表:
對於社會倫理來説,同性戀就是一項罪。
但是對於人性本身來説,愛情本身並沒有錯。
即便同性戀能被接受,這個老師頂多不至於被判刑,而是被單位勒令辭職而已。但是她仍然有錯,錯在她去誘引一個還沒有足夠能力去判斷是非的少女。少女本人的性向很可能是被她錯誤誘導的,而墜入入一個不能見容于社會的深淵。


汗...想不到千代同學會這樣想...
使某人愛某人...不是用誘導就可以的..>_<

zei 发表于 2004-12-13 10:12

只是覺得那個老師很厲害-_-.....
那麼年青就有機會當校長...34歲而而

我轉了那麼多次校
見過那麼多校長
大家都是大叔大嬸耶

纱罗 发表于 2004-12-13 10:12

killua91在 2004-12-13 10:09 AM 发表:

汗...想不到千代同學會這樣想...
使某人愛某人...不是用誘導就可以的..>_<

15岁缺乏对爱的明确认知啊,这样的时候只要是美好的崇拜的人一般都能引起某种向往和爱慕,但不一定是真的爱情.

主要说来这老师急了点,等到18岁女孩成年能自己担当了,那就啥都解决了.

不过说来也没办法....谁让外国人都早熟呢.....

12240828 发表于 2004-12-13 10:17

killua91在 2004-12-13 10:09 AM 发表:

汗...想不到千代同學會這樣想...
使某人愛某人...不是用誘導就可以的..>_<

問題是她們的年齡差距啊。
一個30嵗以上的同性戀者,是很容易讓一個15嵗以上的少女愛上的。
我的意思就是,這個女孩受到的教育應該是知道“什麽是不普通”的行爲。
她也許對老師存在好感。但是如果女老師不去主動,她有很大可能不會去展開這個禁忌的戀情,也不會令自己年輕的人生懞上陰影。
何況她還這麽小,感情什麽的怎麽可能有能力去分清楚?

我會這麽想的原因是,同性戀,並不羞恥,但也不值得光榮。
至少在現代社會,能夠隨大流就盡量隨大流,人能夠幸福,就要盡量地去接受幸福。

12240828 发表于 2004-12-13 10:19

纱罗在 2004-12-13 10:12 AM 发表:

15岁缺乏对爱的明确认知啊,这样的时候只要是美好的崇拜的人一般都能引起某种向往和爱慕,但不一定是真的爱情.

主要说来这老师急了点,等到18岁女孩成年能自己担当了,那就啥都解决了.

不过说来也没办 ...

紗羅同學說出我要說的了。。。重點是對愛的認知能力
這也是許多人無法接受LOLI談情的原因。
說白了點,就是“小孩子懂什麽?”

小鬼k 发表于 2004-12-13 10:19

zei在 2004-12-13 10:12 发表:

只是覺得那個老師很厲害-_-.....
那麼年青就有機會當校長...34歲而而

我轉了那麼多次校
見過那麼多校長
大家都是大叔大嬸耶

對...我都只看到4x, 5x 的大叔大嬸


纱罗在 2004-12-13 10:12 发表:

15岁缺乏对爱的明确认知啊,这样的时候只要是美好的崇拜的人一般都能引起某种向往和爱慕,但不一定是真的爱情.

主要说来这老师急了点,等到18岁女孩成年能自己担当了,那就啥都解决了.

不过说来也没办 ...

這樣想法...雖然蠻有道理,但是對於一個老師的誘導...
我真的覺得是,"牛唔飲水,唔禁得牛頭低"(可能大家不知道啥意思)
雖然是誘導...愛慕之情或者好感總會有吧...~_~

小鬼k 发表于 2004-12-13 10:20

御神乐舞在 2004-12-13 10:19 发表:

紗羅同學說出我要說的了。。。重點是對愛的認知能力
這也是許多人無法接受LOLI談情的原因。
說白了點,就是“小孩子懂什麽?”

一貫的成年人想法....唉>_<

喔喔 发表于 2004-12-13 10:23

难怪我高中时 我的学姐会用神秘兮兮的目光看着我 跟我说:
只要你到十七岁…因为你十四岁太小 所以很…
只要十七岁 我们就好办了……==|||今天看了这个新闻……
我毛骨悚然……不过但愿是我想多了

12240828 发表于 2004-12-13 10:23

〉〉2003年,这段师生恋宣告终结,但仍不为外人所知。今年5月,女孩把这件事告诉了她的父母。

剛才再次讀了一遍,感到有些可疑。
女孩把這件事情告訴父母到底是出於什麽心理?
是仍然愛著老師,感到受到抛棄,心有不甘所做的報復嗎?
還是單純地對父母講實話,談心而已?事先不知道會造成什麽結果?

或是說,這段戀情,自始至終就是老師編造的騙局?
不太可能吧,因爲至少持續了3年。

這麽説來這女孩也未免太狠了。在自己成年前夕還要擺老師一道。

纱罗 发表于 2004-12-13 10:28

所以是老师笨...不该在她未成年时就出手.

女孩明显是后来迫于父母的压力说出口了,小孩子吗随便就能把责任推脱了的,之前仰慕啊什么的也是比不上社会的压力的呀.

小鬼k 发表于 2004-12-13 10:30

纱罗在 2004-12-13 10:28 发表:

所以是老师笨...不该在她未成年时就出手.

女孩明显是后来迫于父母的压力说出口了,小孩子吗随便就能把责任推脱了的,之前仰慕啊什么的也是比不上社会的压力的呀.

嗯...老師的確有點笨(在外人眼中)

12240828 发表于 2004-12-13 10:30

woo在 2004-12-13 10:23 AM 发表:

难怪我高中时 我的学姐会用神秘兮兮的目光看着我 跟我说:
只要你到十七岁…因为你十四岁太小 所以很…
只要十七岁 我们就好办了……==|||今天看了这个新闻……
我毛骨悚然……不过但愿是我想多了

確實很寒啊,woo同學多多保重……

12240828 发表于 2004-12-13 10:34

纱罗在 2004-12-13 10:28 AM 发表:

所以是老师笨...不该在她未成年时就出手.

女孩明显是后来迫于父母的压力说出口了,小孩子吗随便就能把责任推脱了的,之前仰慕啊什么的也是比不上社会的压力的呀.

說起來……姬子今年幾嵗了?

纱罗 发表于 2004-12-13 10:37

killua91在 2004-12-13 10:30 AM 发表:

嗯...老師的確有點笨(在外人眼中)

么办法...现实就是这是大多数人的社会....

御神乐舞在 2004-12-13 10:34 AM 发表:

說起來……姬子今年幾嵗了?

汗....没事~宫大人和姬子同岁....要未成年一起未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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