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icelinna
发表于 2006-3-28 22:43
之前还以为楼主是个无辜的孩子
我应该更早的看到这个帖……
算了,一直没给人扣过分,今天也就不破例了
白中尉
发表于 2006-3-28 22:44
我说呀
不至于吧……lz的言论再怎么不合适民那气成这样也太夸张了吧
一笑了之不是很好嘛
违规行为该怎么办怎么办(阴着来XD) 何必劳师动众这么多人……
完全看到呆
chiman
发表于 2006-3-28 23:13
原帖由 LordChinese 于 2006-3-28 22:20 发表
因为楼主刚才的言论将某人气哭,犯了在下最大的忌讳,同时为了安慰某人而导致在下今天晚上原定的写作计划全部泡汤.所以请楼主再死一次以谢罪.
楼主不要以为网络是虚拟的,就可以乱说乱动.因为网络是虚的,但网络里的人都是有感情的,是活的,某些话毫无疑问地会影响到现实中的本体.只是有人被气哭还算是小事.
而且在下并不以为楼主对女性的看法有改观.谢罪帖中依然充满了敷衍和怨恨.
LC以及各位,不用多说了
肯定以后还有机会处理问题的yamiboqe004
乙羽
发表于 2006-3-28 23:33
会出现第二个有不死之身的人?yamiboqe003
LordChinese
发表于 2006-3-28 23:39
原帖由 chiman 于 2006-3-28 23:13 发表
LC以及各位,不用多说了
肯定以后还有机会处理问题的yamiboqe004
嗯,知道了,chiman大人.现在在下正在补回因为楼主而损失的时间.
以后一定还会有机会的.yamiboqe004
筱林透
发表于 2006-3-29 00:31
好了,联合起来口诛笔伐一个男人多么的没有意思。这贴锁了,放过他吧。
楼主你发了232篇帖子,我给你把积分恢复到100,你要还尚存一丝清醒的理智,就看这100积分的面子上少说话多做事,别在这风头上触犯众怒了。反正再辩下去无非就是败掉那100积分,犯不着了对吧。
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