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潭明月钓无痕
发表于 2014-11-30 14:58
上面手滑,没有写完。
首先,我不是武汉IP。
其次,“就在角色們聲優們身上注入了微妙的不清潔不綺麗的標籤。”这句话我觉得你没资格说。
再次,“
可是,
你們的認同、理解、接受……
我一點也不需要。”这话,作为一个普通文区写手完全可以这样说,但是作为一个版主,这种独裁的说法真是。请问你有一个作为版主的自觉吗?还是说你的版主只是用来独裁和给自己的文加高亮?
最后,玻璃心的澄雾小公主,请封我吧。I don't care.
一五
发表于 2014-11-30 15:00
武汉人好痛苦!小号说了实话又被怀疑是小学生,大号说实话的话被封号怎么办!
米田未来
发表于 2014-11-30 15:23
讨论已经不存在的文没有多大意义,再怎么诡辩,明眼人都看在眼里,好丑自知。当下把写手的账号解禁,再出个人来替版主道个歉,这事就这么结了吧。
毕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qwe701206
发表于 2014-11-30 15:25
武汉IP飘过-.-发个言还要被查IP真是好让人怕怕呀*^_^*
TAKI
发表于 2014-11-30 15:52
一潭明月钓无痕 发表于 2014-11-30 14:58
上面手滑,没有写完。
首先,我不是武汉IP。
[*]注册 IP59.174.xxx.xxx-- 湖北武汉
看到小号这么多不查IP心里难道不痒痒吗
TAKI
发表于 2014-11-30 15:53
qwe701206 发表于 2014-11-30 15:25
武汉IP飘过-.-发个言还要被查IP真是好让人怕怕呀*^_^*
{:4_354:}
总是有小马甲会点燃我看IP的欲望
qwe701206
发表于 2014-11-30 16:01
TAKI 发表于 2014-11-30 15:53
总是有小马甲会点燃我看IP的欲望
呃,虽然是武汉IP,但我就一个账号啊……潜水党无人权么→_→不用查查了,我其实是湖南注册的呢
一潭明月钓无痕
发表于 2014-11-30 16:11
TAKI 发表于 2014-11-30 15:52
[*]注册 IP59.174.xxx.xxx - 湖北武汉
注册地点是武汉又如何?我还真就不是武汉人,地域和这个楼本身的话题没有任何关系,拉架也不是这样拉的。
喵玉
发表于 2014-11-30 19:25
TAKI 发表于 2014-11-30 15:52
[*]注册 IP59.174.xxx.xxx - - 湖北武汉
随便暴露别人IP好吗,被人肉了怎么办
長門疾風
发表于 2014-11-30 19:49
喵玉 发表于 2014-11-30 19:25
随便暴露别人IP好吗,被人肉了怎么办
微博上看到过来围观,看到这一幕也是无语了。
随意公布别人IP这种行为真的好吗?作为一个版主,做事情就没有半点谨慎考虑过会有什么影响?是不是现在有点权的就觉得自己是大爷完全不需要规则了?
我就这样随意回回,是不是也要查我IP,然后公布出来?我还真不是武汉的。
wyxg
发表于 2014-11-30 20:12
吵得无聊死了,微博是我发的,我是武汉人又怎么样,还搞起地域攻击了不成?这么烂的氛围还是不是300?搞清楚一点,我只是个小透明,没抱团,没伙同他人一起诋毁版主,你们要不要去查一下武汉300群的聊天记录看看我在里面说过一句话没?我只是作为一个围观的路人偶然知道了此事,再加上对澄雾之前乱给中文漫画区的绘海P站图加分的事情感到不满而已。作为一个版主不能做到公平公正,维护好论坛的次序,营造良好的论坛氛围,那么要你何用?300是个美好的地方,别糟蹋了这里。
adiemus
发表于 2014-11-30 20:14
被人叫来围观也是被高层惊呆了……不过反正谁的地盘谁做主嘛
普通帐号在这要求公平也是吃的撑了
子墨啊子墨
发表于 2014-11-30 20:16
把文恢复了让大家看看到底有没有触犯版规不就行咯
300的明眼人还是很多的{:4_349:}
不过也难保证有人就是能断章取义穿凿附会地把文往版规上扯呢233
还有斑竹带头搞地域攻击也是醉了,让人大开眼界
wyxg
发表于 2014-11-30 20:23
是啊,几P的图而已,加了100分,大大真是诠释了“有分,任性”这句话。那么我想问了,300是不是一个可以“有权,任性”的地方呢。
一豆
发表于 2014-11-30 20:28
子墨啊子墨 发表于 2014-11-30 20:16
把文恢复了让大家看看到底有没有触犯版规不就行咯
300的明眼人还是很多的
不过也难保证有人就是 ...
水版说的问题重点是“小号”不是“某地”吧。
其它方面不做评论。
wyxg
发表于 2014-11-30 20:29
您真的至始至终不明白别人不满你什么吗?是乱封ID删文?是乱加分?是喜欢自己的CP有个性?
那些只不过是表象而已,真正不满的地方只有一个,我们所喜欢的300是个和谐有爱的论坛,所有的CP在这里都会有人喜欢,所有的CP党都能在这里平等的发言,而不是有权可以任性!
一潭明月钓无痕
发表于 2014-11-30 20:44
我可是半个脏字都没带,你这就说我耍无赖?我能告你诽谤吗?
另外,不要高高在上的说什么你不配,你以为你是谁?
一潭明月钓无痕
发表于 2014-11-30 20:50
呵呵,那要是我承认我耍无赖。
那没人给你文加高亮,你自己给自己加高亮叫不叫滥用职权呢!
你敢认么!
wyxg
发表于 2014-11-30 20:55
【所有的CP】指任意两人组成的CP,不是三人.
您真是好解释,论口才我给您提鞋都不配。但是呢我记得好像你的文里也有第三个人暗恋主角的情节不是么,再容我多一句嘴,哪一部复杂纠结的百合小说里没有女配,没有前任、现任、没有第三者插足,您这都要管,别人还怎么写小说,您也好歹是个写文的,作品是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的这个道理需要别人跟您讲?双重标准玩的真开心啊不是么。我不是写文的也不是汉化组,不需要您老费心给我加分了,谢谢啊。言尽于此,本想让您知道为何会有人不满您的所作所为日后收敛改善,但现在看来我是在鸡同鸭讲了。这件事我不会再发表任何看法了。
团长100号
发表于 2014-11-30 20:56
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款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六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法盲,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