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季 发表于 2013-11-9 19:21

请勿再回本帖→【魔炮】真的要去民政局登记!!www

本帖最后由 妖季 于 2013-11-28 09:05 编辑

诶~~给大家添麻烦了~这是官方同人。不是所谓真.官方 ~我没有了解清楚就发了真是不好意思。。。找版主求删但是都不在线~(自己也会不删贴这个技能)真是对不起大家了 给大家添麻烦了~以后发帖我一定会注意的{:4_353:}

不来一发pocky吗 发表于 2013-11-9 19:33

这年头还给不给同人活路了{:4_330:}
原来这么早就结婚了,我还以为两人是先有了孩子再结的婚{:4_330:}

我是废柴纲 发表于 2013-11-9 19:42

原来,只是隐藏的比较深罢了啊.....我也以为是现有的孩子然后才结的婚呢......

RX流月 发表于 2013-11-9 19:43

都是厉害的人,敢这么小就去领证,我也以为是有了孩子以后才结婚的,没想到在自己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就去了

kalix2259 发表于 2013-11-9 19:45

這一對夫妻甜得太過分了......
讓我萌他們一輩子吧!!! 不想出坑啊!!!

Es_hxc 发表于 2013-11-9 19:54

innocent不能更赞!!!这太闪了啊

光流 发表于 2013-11-9 20:13

官方啥时候出结婚证复印件来看看

linlong422 发表于 2013-11-9 20:33

{:4_354:}官方你终于良心发现了啊!!!!
万年闪光夫妻啊!
原来一切都是从小开始的
本来就感冒一把鼻涕一把泪的!现在直接可以找120了{:4_345:}

妖季 发表于 2013-11-9 21:00

linlong422 发表于 2013-11-9 20: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官方你终于良心发现了啊!!!!
万年闪光夫妻啊!
原来一切都是从小开始的


今天刚在微博刷:为什么我现在不能死。。我就说奈菲还没结婚。。。。。看来我可以去屎了!!{:4_361:} {:4_384:} {:4_371:} (心满意足

shetan 发表于 2013-11-9 21:33

GJ!
官方这良心!

辰藻涧琥珀川 发表于 2013-11-9 21:38

对于官方这种恶意卖百合的无节操行为,我只想说——干得好!

caleb89 发表于 2013-11-9 21:54

孩子都养了这么久,结婚才是负责任的行为!

Wt851218 发表于 2013-11-9 21:58

太好了祝福你们

滚猫猫 发表于 2013-11-9 21:58

原来你们两只那么小的时候就一起去过市政厅了!!!
官方GJ啊啊啊啊啊!!!!!
【心愿已了的感觉{:4_389:}

www2588001 发表于 2013-11-9 22:03

{:4_338:}官方终于承认了吗!!!

xingchen 发表于 2013-11-9 22:45

咳咳,原来结婚这么早

格子sg 发表于 2013-11-10 00:20

天啊!这大约是我见到过最良心的官方了!
简直逼死同人!

littlyflyfish13 发表于 2013-11-10 10:51

哈哈哈,這麼小就已經知道要去民政局登記了嗎?XD

官方做得太好了!!!

MoGothic 发表于 2013-11-10 11:49

官方良心!!!!!!!

晨永远心 发表于 2013-11-10 14:05

官方太好 无怪后面孩子都那么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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