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鸿
发表于 2005-2-12 01:29
對我來説百合跟GL,沒有區別
所以選擇什麽都無所謂的
天逆
发表于 2005-2-12 03:31
兩個都喜歡哦~﹗
琳蒂斯
发表于 2005-2-12 13:47
最近开始喜欢更直接的GL了
亞紀
发表于 2005-2-12 15:25
兩個也喜歡...
但喜歡GL勝於百合
sheep
发表于 2005-2-12 20:13
of course gl!
.Lain
发表于 2005-2-12 21:08
GL.......
曾经对百合充满向往..........但现实素无可逃避D亚~~~~~~~~
百合只素那喷气式浮云地说..........
stewart19
发表于 2005-2-13 16:34
神無月把胃口養大了...GL才好...
air·one
发表于 2005-2-13 17:56
白天百合,晚上GL
XDD
津紀綾
发表于 2005-2-13 17:59
感覺上百合跟GL是一體兩面的東西,
不過個人是比較喜歡百合那種精神上純粹的愛。
圣
发表于 2005-2-13 18:53
stewart19在 2005-2-13 04:34 PM 发表:
神無月把胃口養大了...GL才好...
哈哈哈哈哈!这个算是负面还是正面呢?
G~*
发表于 2005-2-14 00:02
air·one在 2005-2-13 05:56 PM 发表:
白天百合,晚上GL
XDD
哈哈哈~~~!!
我也是這樣認為呢~~~~:lol:
不過真的要選擇的話....
還是GL好了.......>W<
rhwyan
发表于 2005-2-14 00:23
都喜欢,最好是二者都包括
纯百合总让人心又不甘
琳蒂斯
发表于 2005-2-14 11:20
当然是GL了,我喜欢更炽热 的
月天星宇
发表于 2005-3-19 22:13
两者都可以,最好是,先百合再GL ,循序渐进.
大岛
发表于 2005-3-20 16:38
我肯定是偏爱百合多一点
小n
发表于 2005-3-20 18:37
GL比较明确,百合看得有点着急.
冷月乔
发表于 2005-3-20 18:51
GL比较明确,百合看得有点着急.
shicha
发表于 2005-3-20 19:05
喜欢百合,是GL那就更好啦~
巴黎街頭藝人
发表于 2005-3-20 19:15
都愛吧...
精神上喜歡百合
而更進一步就成為GL了
所以是"自然而然"的事
所以說都可以嚕
Delete
发表于 2005-3-20 20:42
愛百合~~~精神上喜歡~~~~滿誘人